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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秀屿判拘醉驾首例役两月
  来源:上海禹胜昌广告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03-16 08:13:29
秀屿区审结的秀屿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醉驾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被判这是拘役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两月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秀屿10月20日,首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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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驾缓刑四个月,被判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拘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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